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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第二类医疗器械敷料类产品注册技术审查要点》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

2021/09/15 00:00

为指导我省注册人对第二类医疗器械敷料类产品研发、验证及注册申报,统一审评尺度,提高注册审评质量效率,我中心组织起草了,现公开征求意见。

如有任何意见、建议,请下载并填写反馈意见表(附件2),并于2022年03月31日前将该反馈意见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我中心(电子邮箱:)。

附件:

湖南省第二类医疗器械敷料类产品注册技术审查要点(征求意见稿)(下载)

反馈建议表(下载)

附件1

监管信息

分类原则

申请人应提交产品作为二类医疗器械管理的依据(如分类目录、分类界定文件)。已上市同品种不作为类别判定依据。

1创面敷料

:14-10-02创口贴.2;14-10-08 液体、膏状敷料.3

:所含成分均不发挥药理学、免疫学或者代谢作用,不可被人体吸收的,用于非慢性创面(如浅表性创面、手术后缝合创面、机械创伤、小创口、擦伤、切割伤创面、穿刺器械的穿刺部位、I度或浅II度的烧烫伤创面、婴儿肚脐口创口、激光/光子/果酸换肤/微整 形术后创面)的护理,为创面愈合提供微环境。也可用于对穿刺器械(如导管)的穿刺部位的护理并固定穿刺器械。无菌提供。

:预期具有防组织或器官粘连功能、或作为人工皮肤;用于慢性创面(溃疡、压疮、褥疮、深II度或III度烧伤);或者可被人体全部或部分吸收。

2妇科凝胶

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

通过所含成分的抗菌作用,用于治疗、预防细菌性炎;

或通过改变环境的pH值,用于治疗、预防细菌性炎;

通过在壁形成一层保护膜,将壁与外界细菌物理隔离,从而阻止致病菌定植。或者通过物质的物理吸附性(电荷吸附)降低细菌的浓度。用于预防炎。且产品中不含抗菌成分。

例:

医用凝胶敷料:由羟乙基纤维素、丙二醇、纯化水制成的凝胶。无菌提供。通过在皮肤受损部位形成屏障;同时使创面保持一定的湿性状态,用于浅表性创面、微整形术后创面的护理。

不含药物成分,起物理屏障(器械作用),无菌提供,用于浅表性创面、微整形术后创面。按照II类医疗器械管理。

抗HPV妇科凝胶敷料:由生物蛋白凝胶、凝胶给药装置组成。生物蛋白凝胶由羟乙基纤维素(赋形剂)、生物功能蛋白、甘油、纯化水组成。用于降低局部HPV载量。

通过物质的物理吸附性,在壁形成一层保护性凝胶膜,将壁与外界细菌物理隔离,从而阻止致病菌定植。按照II类医疗器械管理。

产品名称

通用名称及其确定依据:不可带有型号、规格、图形、符号、表示功效的断言、夸大疗效、误导性、未经证实的概念性名称。

型号规格

说明产品的规格型号及划分依据,明确各规格型号的区别;对比表、(带有说明性文字)图片、图表,对各种型号规格的结构组成(或配置)、功能、产品特征、性能指标等方面加以描述。

例:敷贴型产品的型号规格应具体到尺寸或重量,不能只写某个参数范围。

结构组成

应明确产品的全部组成成分、包装容器(材质)、灭菌方式,不应使用“主要”、“等”模糊字样。结构组成中部件名称应规范。各项文件中结构及组成应一致,产品部件编号顺序应一致。Ⅱ类敷料添加的成分应当满足不发挥药理学、免疫学或代谢作用,和不被人体吸收的要求。

成分不被人体吸收的证明性资料可提供:

① 公开发表的文献证据

② FDA非活性成分目录

③ 药典辅料目录

④ 其他(国际标准数据库)

⑤ 透皮吸收试验报告(根据产品临床用途科学设计实验方案,如:用于创面的产品应做创面的透皮试验)

⑥ 在无透皮吸收数据时,吸收率以计;若满足以下部分条件(需提供客观证据):分子量﹥500道尔顿,高度电离,脂水分配系数Log Pow≤-1或≥4,拓扑极性表面积>120Å2,熔点>200℃,吸收率以10%计;若化学合成的由一种或一种以上结构单元,通过共价键链接,平均相对分子质量大于1000道尔顿,且相对分子质量小于1000道尔顿的低聚体含量少于10%,结构和性质稳定的聚合物(具有较高生物活性的原料除外),可不考虑透皮吸收。(如蛋白类成分)

⑦ 分类目录、分类界定文件明确Ⅱ类产品中的结构组成。

常见成分:羧甲基纤维素、羟乙纤维素、低聚异麦芽糖、果胶、明胶、聚乙二醇、海藻酸钠、海藻糖、卡波姆、β-葡聚糖、药典中药用辅料(如乳化剂、稳定剂、增稠剂、助悬剂、矫味剂、pH调节剂、保湿剂)、蛋白类多肽类(如:III型重组胶原蛋白、酐化牛β-乳球蛋白)

禁用成分:消毒、抗菌成分药物、化学药物、中药类、神经酰胺。

精油类、植物提取物、壳聚糖及生物制品应提供不发挥药理学、免疫学或者代谢作用,不被人体吸收的证明性资料。

药用辅料在一定剂量下不对人体起活性作用(如代谢、抗菌、氧化等活性作用),仅发挥辅助作用(如调节pH值、防腐等作用),可添加。

综述资料

适用范围

1创面敷料:用于非慢性创面(如浅表性创面、手术后缝合创面、机械创伤、小创口、擦伤、切割伤创面、穿刺器械的穿刺部位、I度或浅II度的烧烫伤创面、婴儿肚脐口创口、激光/光子/果酸换肤/微整形术后创面)的护理,为创面愈合提供微环境。也可用于对穿刺器械(如导管)的穿刺部位的护理并固定穿刺器械。

2妇科凝胶:用于降低HPV病毒载量。通过在壁形成一层保护性凝胶膜,将壁与外界细菌物理隔离,从而阻止病原微生物定植。

例:

创面敷料若适用范围为:“改善面红、肿胀”;妇科敷料若适用范围为:减轻炎反应,改善环境,改善妇科引起的外阴充血、肿胀等症状需提供相应的作用机理以及临床试验数据。

注:慢性创面的定义:

(1)糖尿病溃疡,如糖尿病足;

(2)癌症患者放疗创面;

(3)血管性溃疡;

(4)感染性溃疡,压疮等。

注册单元划分

注册单元的划分应参照,原则上以产品的性状、结构组成、性能指标和适用范围等因素作为划分依据。

因灭菌方式不同导致产品性能指标不同时,原则上划分为不同注册单元。

因适用范围不同,原则上划分为不同注册单元。

例:

导管固定贴与创面敷贴,应划分为不同注册单元。

重组胶原蛋白皮肤修护膜:由重组胶原蛋白、甘油、卡波姆、三乙醇胺、苯氧乙醇和纯化水制成溶液或将溶液冻干为粉剂。可组合基材,粉剂可配纯化水。产品以无菌和非无菌方式提供。

型号规格:Ⅰ型:由重组胶原蛋白溶液和植物纤维无纺布基材组成。

Ⅰ型D:由重组胶原蛋白溶液和植物纤维无纺布基材冻干制成。

Ⅱ型:由重组胶原蛋白溶液和蚕丝无纺布基材组成。

Ⅱ型D:由重组胶原蛋白溶液和蚕丝无纺布基材冻干制成。

Ⅲ型:由重组胶原蛋白溶液和纳米微晶无纺布基材组成。

Ⅲ型D:由重组胶原蛋白溶液和纳米微晶无纺布基材冻干制成。

Ⅳ型由重组胶原蛋白溶液和聚乙烯塑料瓶(管)/喷雾罐组成。

Ⅳ型D:由重组胶原蛋白冻干粉和聚乙烯塑料瓶/玻璃瓶组成

产品结构组成和适用范围一致,形态分为溶液和冻干型,技术要求中仅灭菌性能不同,其他均一致,可以划分为同一注册单元。

非临床资料

产品技术要求

1性能指标

产品技术要求的制定应符合的要求。应根据产品的技术特征和临床使用情况来确定产品有效、质量可控的技术要求与检验方法。技术指标应不低于相关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产品技术要求中的试验方法均应为已验证的方法。若对标准中的试验方法有所修改,应说明修改的内容及原因,并提交验证资料。

基本要求(不限于此):

(1)酸碱度

(2)重金属

(3)主要成分含量、鉴别

(4)液体吸收量(若适用)

(5)液体吸透量(若适用)

(6)水蒸气透过率(若适用)

(7)阻水性(若适用)

(8)持粘性(若适用)

(9)剥离强度(若适用)

(10)环氧乙烷残留量(若有)

(11)阻菌性(若有)

(12)无菌/微生物限度(若有)

(13)成膜性(若有)

(14)包装容器的性能,如喷洒性能(若有)

(15)蛋白类或多肽类产品无菌供应时的细菌内毒素

技术要求附录中提供原材料供应商、质量要求(如分子量)

例:应设置主要成分的含量/鉴别性能指标(如蛋白含量)

2检验方法: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其他

T1627-2018 急性创面用敷贴、创贴通用要求

T 1293.2-2016 接触性创面敷料 第2部分:聚氨酯泡沫敷料

T 1293.4-2016 接触性创面敷料 第4部分:水胶体敷料

T 1293.5-2017 接触性创面敷料 第5部分:藻酸盐敷料

T 1293.6-2020 接触性创面敷料 第6部分:贻贝黏蛋白敷料

T 0148-2006 医用胶带通用要求

T 0471.1-2004 接触性创面敷料试验方法第1部分:液体吸收性

T 0471.2-2004 接触性创面敷料试验方法第2部分:透气膜敷料水蒸气透过率

T 0471.3-2004 接触性创面敷料试验方法第3部分:阻水性

T 0471.4-2004 接触性创面敷料试验方法 第4部分:舒适性

T 0471.5-2017 接触性创面敷料试验方法 第6部分:阻菌性

聚氨酯泡沫敷料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第44号)

上述标准包括了产品技术要求中经常涉及到的标准。申请人应根据产品的特点引用以上标准中适用的标准,特殊需要时也可以引用其他标准。

如有新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发布实施,产品性能指标等要求应执行版本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3检验报告:

典型性(送检产品是否能代表本注册单元内所有的规格型号,若不能覆盖的应当进行差异性检测)

完整性(送检产品是否按照产品技术要求中的具体项目进行全性能检验,是否存在漏检或者无法检测的情况,以及是否有无理由提交多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的情况)

性(送检的产品信息与其他材料是否一致,报告中产品性能指标是否与提供的技术要求一致)

检验中心的承检范围(送检项目是否在检测中心的承检范畴;针对自检报告企业应当明确是否具备相应的自检能力)

生物学评价

按照GB/T 16886.1《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 第1部分:风险管理过程中的评价与试验》、的要求在有GB16886资质的检验机构开展生物相容性评价,资料应当包括:

生物相容性评价的依据、项目和方法。

产品所用材料的描述及与人体接触的性质。

实施或豁免生物学试验的理由和论证。

对于现有数据或试验结果的评价。

若开展生物学试验进行评价,在试验项目选择时应考虑产品累积使用的接触时间,至少进行细胞毒性、或皮内反应、迟发型超敏反应性的生物学评价研究。

不同包材的产品,若已经做过包材相容性试验且符合规定,可只做内容物的生物学试验;若包材有药包材凭证,可只做内容物的生物学试验;若不同包材的产品,可通过分析包材和产品成分有无化学反应,选择最容易析出化学物质的包材,做整体的生物学试验。

若适用范围为男、女性生殖器官,生物相容性评价需要做两种粘膜试验。

用于婴儿肚脐的敷料,应选幼年动物进行生物学评价。

用于鼻前庭的产品,考虑到有可能接触鼻黏膜,应做鼻腔黏膜试验。

用于眼周的敷料,应做眼试验。

若开展申报产品与市售产品的等同性比较的方式进行生物相容性评价,应按照要求进行评价,应提供资料证明申报产品与已上市产品具有等同性。需要进行以下考量:

申请人需确认试验报告中的受试同类产品与申报产品在材料化学组成、各组成材料比例、产品物理结构、表面特性、生产工艺、灭菌方法、原材料供应商及技术规范、内包装材料(如适用)等任何可能影响生物相容性风险的因素均完全一致,并提供相关声明。

若受试品与申报产品在以上所列可能影响生物相容性风险的因素中存在不一致的情况,则需提供充分的理由和证据支持所提交的试验报告适用于申报产品,必要时补充相应的生物学评价资料,如可沥滤物分析及毒理学风险评定资料、相关生物学试验项目的补充试验等。

同类产品的生物学试验报告仅用于替代申报产品试验报告作为生物学评价的一部分,而不是替代申报产品的整体生物学评价报告。

若无法证明申报产品与已上市产品的等同性,可按照GB/T 16886.1 的要求开展申报产品生物相容性试验予以评价。

灭菌验证

应明确灭菌工艺(方法和参数)、无菌保证水平(SAL);产品与灭菌过程的适应性、包装与灭菌过程的适应性、灭菌确认报告、残留毒性。

参考GB 18280.1《医疗保健产品灭菌 辐射 第 1 部分:医疗器械灭菌过程的开发、确认和常规控制要求》、GB 18279.1《医疗保健产品灭菌 环氧乙烷 第 1 部分:医疗器 械灭菌过程的开发、确认和常规控制的要求》和 GB/T 16886.7 《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第 7 部分:环氧乙烷灭菌残留量》等 相应规定,提交产品包装及灭菌方法选择的依据,经过确认 并进行常规控制,并应开展以下方面的确认:

产品与灭菌过程的适应性:应考察灭菌/灭菌方法等工艺过程对于非慢性创面敷贴的影响。

包装与灭菌过程的适应性。

应明确灭菌工艺(方法和参数)和无菌保证水平(SAL), 并提供灭菌确认报告。无菌保证水平(SAL)应达到 1×10-6。

残留毒性:若灭菌使用的方法容易出现残留,如环氧乙烷灭菌,应当明确残留物信息及采取的处理方法,并提供环氧乙烷解析的研究资料。

临床评价资料

功能性敷料应按照、开展临床评价。

若通过等同器械的临床数据进行临床评价,应进行等同性论证;申报产品应从适用范围、技术特征(原理和作用机理、材料、产品性能、功能及其他关键技术特征)和生物学特性跟对比器械进行分析;若存在差异的,需描述申报产品与对比医疗器械的差异,提交充分的科学证据证明二者具有相同的有效性。应提供对比器械数据、信息的支持性资料,非公开发表的资料应提供授权声明;支持性资料通常需包括准确、可靠、完整、可追溯的数据,必要时包括数据的产生过程,试验/实验数据建议来自有良好质量控制的实验室。未经证实的观点,以及未基于详细数据的科学评价报告不能作为支持性资料。若能通过论证,请提交等同器械的临床数据进行临床评价;

若不能证明申报产品与所选对比器械的等同性,应提交申报产品的临床试验数据。通过临床试验路径进行临床评价的,应提交临床试验方案、临床试验机构同意开展临床试验的书面意见、临床试验报告、知情同意书样本,并附临床试验数据库。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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